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广东邦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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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银行都提供保单贷款,以下是几个有保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银行:1、平安银行?

2、招商银行。

3、农业银行!

4、中国银行;

5、工商银行。

6、建设银行等。

下面就来和我们律师365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三)为保证股权质押的合法有效,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将债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文件由出质人所属公司向原股份公司审批机关(经贸委)提交股权质押申请,经贸委批准申请后,将同意股权质押的批复文件及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等文件向同级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备案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全名、公司地址、法人代表、注册资本和质押合同号、期限、股权占比等,工商登记可有效防止质权人将股权再次质押或转让;

关于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热门城市:陇南律师山东律师资阳律师福建律师抚顺律师百色律师厦门律师东莞律师孝感律师盘锦律师对于很多企业来说,都了解过股权质押贷款,而且甚至有的企业也用股权质押贷款,帮助公司度过难关;

但是有很对人认为这毕竟是关系这很多人财产的问题,出现问题我们应该找谁负责,想哪些部门机关寻求帮助呢;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管理办法《办法》共分为五章三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委托贷款适用范围、定义和原则,明确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此为特点之一。

第二章则规范了委托贷款的申请前提、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合同要求、账户管理、账务处理等?

在资金来源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严禁接受国家规定具有特殊用途的各类专项基金、银行授信资金、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筹集的他人资金以及无法证明来源的资金等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在资金用途方面,《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受托发放的贷款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规定和信贷政策?

资金用途不得为以下方面:一是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和项目;

二是从事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理财产品、股本权益等投资。

三是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

四是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第三章强化了委托贷款风险控制,从资金审查、授权管理、账务核算、信息报送、业务检查等多维度提出管理要求,其中强调商业银行应对委托贷款业务与自营贷款业务实行分账核算,严格按照会计核算制度要求记录委托贷款业务。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注意事项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供贷款申请书、借款企业财务报表、贷款证(卡)。

公司章程、质押申请书、声明书、质押股权涉及注册资本出资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证明文件?

(二)股份质押不仅涉及质权人(银行)和出质人(借款人),而且还需股份所在公司同意,因此借款人必须提供其所持股份的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贷款的决议、股东名册和股东大会授权书?

(四)股权涉及上市公司的,借款人应会同上市公司向所属的深沪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权质押贷款登记手续,同时应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股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必须全部质押,不得部分质押。

(五)为稳妥起见,银行可将股份公司董事会同意股权质押的决议书、《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书在放款之前由法律部门专业人员对上述法律文书的各项条款进行合规性审查,无法律障碍后,通过股权所属地公证处予以公证、以便最大限度地保障银行债权。

(六)在办理股权质押贷款前,银行应充分调查分析借款人和质押股份所在公司的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和产权是否明晰等,对融资目的和投资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预测借款人未来偿债能力和股权质押的实力?

对质押股份的价值,可通过权威性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公正的评估,遵循防范风险的原则,在评估真实价值的60%以内确定贷款发放金额,以确保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七)根据《担保法》第68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孽息”的规定,银行应对质押股份的利润分配等应得权益予以关注,以避免银行合法利益流失!

对行使质押权而取得的股份,按照《商业银行法》第42杂的规定,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保全信贷资产;

(八)银行应配备相应的人员,密切注意借款人和股份所在公司的动态,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产重组、分立变更等重大经营事项及时作出正确判断?

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办法》规定,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时,借款人必须以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专用权一并作为质押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得作为质押物。

此外,有借款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已到且未续展、申请贷款期限超过商标专用权有效期、商标专用权存在争议、商标专用权已折价计入被质押的股权等情形的,不得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第一条为加强信贷资金管理,规范定期存款存单质押贷款操作,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等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期存款存单(以下简称存单)质押贷款是以未到期的存单作贷款质物,从银行营业机构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担保贷款。

第三条存单质押贷款,必须合乎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额不得高于该存单存款金额的80%!

第四条本规定所及作为质物的存单必须是中国农业银行系统的存单。

第五条借款方办理存单质押贷款须持借款方本单位(人)存单和单位证明(身份证)如何借款方使用其他单位的存单出质,必须与该存款单位持存单及单位证明(身份证)一同到银行机构办理质押手续,存款单位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合法所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从我行取得贷款,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借款人必须是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所有人?

第十四条经过我行审批同意并签订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后,借款人应在订立书面贷款合同之日起1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期间,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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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哈密律师松原律师自贡律师厦门律师遂宁律师漳州律师陇南律师中卫律师日照律师四川律师有些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不断壮大发展形成自己良好的品牌优势,企业所拥有的商标专用权还可以用于质押贷款;

为了规范企业贷款行为,必须要加强商标质押的管理工作;

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为出质人,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为质权人。

一件商标有两个以上共同所有人的,借款人为该商标的全体共有人!

借款人必须以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专用权一并质押;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条件和用途第四条贷款对象: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可向我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第五条贷款条件:一、借款人商标专用权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取得经国家商标局依法核定的《商标注册证》?

(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或获得河北省著名商标。

(三)商标注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四)商标未被转让、注销或撤销;

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一)必须是该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所有人。

(二)企业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则上企业有连续三年以上的盈利记录!

在行业中具备相当的生产经营规模,有稳定的产品或经营市场?

(三)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

(四)商标专用权法律手续齐全,无任何权利瑕疵?

(五)恪守信誉,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六)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年度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定!

(七)贷款人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贷款用途:借款只限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和承兑业务!

第三章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第七条贷款额度: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额度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商标评估价值的50%?

第八条贷款期限: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一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三年,且不能超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贷款利率: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率按我行现行利率定价政策执行。

第四章贷款程序第十二条信贷人员在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时,应预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合理设定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期限、利率,确保贷款安全;

第十三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额度以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价值为主要参考依据,由贷款人、借款人协商按注册商标专用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确定!

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可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评估,也可以由借款人委托我行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

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后由我行发放贷款?

第五章贷款管理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1、商标申请未获得商标专用权的。

2、商标专用权被提出撤销请求或已终止的?

3、商标专用权有效限已过或贷款期限超过商标专用权有效期的。

4、商标专用权存在各种纠纷的(包括民事纠纷、行政纠纷)。

5、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6、商标专用权已转让?

7、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十七条我行在发放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后,应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影响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市场价值因素,持续评估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价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

第十八条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以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贷款人可以依法行使质权,拍卖或变卖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贷款人优先受偿后,有剩余金额的,退交借款人!

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对不足金额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贷款人在依法处置质押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前,可就处置注册商标专用权可能涉及的问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第二十一条我行各分支机构应切实严格贷款的管理,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防范贷款风险、制定贷后管理方案。

严格按照规程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和贷款收回工作?

第二十二条贷款发放后,要检查贷款是否按合同用途使用,按期检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偿贷能力;

第二十三条对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河北省著名商标的专用权质押的,可优先予以办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贷款行办理商业汇票承兑、保函等业务股权质押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