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抵押案件法院管辖权-广东邦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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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有多个被告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但鉴于赡养案件的原告多为年老群众,行动不便,让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有些困难。

根据《民诉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老人可以选择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两个子li女住所地的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有几个被告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老人可以选择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两个子女住所地的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李奶奶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老伴已经去世多年,他有两个儿子;

可是两个儿子都不愿意与她一起生活,也不支付赡养费!

李奶奶通过居委会跟两个儿子就赡养费和陪护费协商过几次,但是两个儿子仍然互相推诿!

李奶奶伤透了心,想去法院起诉自己的两个儿子,但是他的两个儿子分别住在本市两个不同的区。

那么,李奶奶应该去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

律师说法一般情况下,公民提起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受理。

同一诉讼有几个被告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但是鉴于追索赡养费案件的特殊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原告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因此,被告住的地方不在同一辖区的,原告既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子女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李奶奶向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相当于同时向所有子女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追索瞻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意见》第九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老人可以选择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两个子女住所地的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

《民诉意见》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1、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怎么算撤销权的时效历有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两说。

除斥期间是法律为形成权设定的行使期间。

所谓形成权,是指因单方民事行为即能引起民事关系发生、变更、终止的权利。

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都可以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然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权,均可援用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需由法律明确规定,法律未做特别规定的,当事人不能援用除斥期间;

3、诉讼时效有中止、中断、延长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无,是固定不变的,故除斥期间又有不变期间之称?

4、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当事人的请求权依然存在,只不过是被请求权人产生时效届满的抗辩权,可以据此对抗请求权人的请求;

除斥期间届满,当事人消灭的是实体权利,该权利丧失,不能再行使?

主张撤销权时效是诉讼时效的观点认为,撤销权是请求权,即请求撤销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债权人不可以自行撤销合同,故撤销权的时效应为诉讼时效;

主张撤销权是除斥期间的观点认为,债务人、第三人有诈害行为的,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因此撤销权时效,属除斥期间。

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个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撤销权之诉有管辖权的法院具体是哪个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

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目的是有利于司法机关收集和核实证据,及时处理案件;

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和当地群众参加旁听。

有利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刑事犯罪的规律,以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更为适宜”则是指为了便于查清案情、方便群众,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

或者被告人在原居住地罪恶多端、民愤极大,在原居住地审判可以发挥更好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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